2020年8月4日,黎巴嫩首都贝鲁特的海港发生了两次爆炸,造成数百人死亡和数千人受伤。 而在2015年8月12日,中国的天津港发生一系列爆炸,也同样造成了数百人死亡。

这场悲剧的根源是海上运输框架内危险物品的储存。据说,贝鲁特港储存了近2750吨硝酸铵,天津港储存了近700吨的氰化钠 。

安全问题同样还涉及环境问题,特别是在危险物品的库存方面。实际上,港口的环境问题是当地的区域政府的责任。在许多情况下,港口当局和有关的当地区域政府是发展伙伴关系,即使他们的利益往往不同。

原则上,《法国运输法》第L.5331-6条及以下各条规定了与港口有关的规则,根据这些规则在海港当地政府行使当局港口警察的权力。

2017年2月15日第2017/352号欧盟法规建立了港口服务的框架以及与港口财务透明度相关的通用规则。根据上述规定,港口管理人或主管当局可要求包括分包商在内的港口服务提供者遵守有关提供港口服务的最低要求,尤其是要求港口服务商遵守的环境的规定。这些规定体现在地方,国家,欧盟和国际的层面。

然后,欧盟成员国可以决定对港口服务提供者施加公共服务义务,并赋予对港口管理者或主管当局施加此类义务的权利,特别是为了保证安全,港口运营的安全性或环境可持续性。

此外,欧盟第n°20072000/59/EC下11月27日指令规定了相关的义务,到达港口必须在港口内建立处理货物垃圾残渣的体系。然后,要求船长在离开港口之前,将其船舶的废物和货物残渣存放在现有的浮动,固定或移动接收设施中。港口官员可以禁止没有将其废物和货物残渣存放在适当的接收设施处的船舶驶出。

船长还必须将废物和货物残留告知行政当局,他们也必须支付废物管理的费用。

关于危险货物的管理,关于在港口进行危险货物运输和处理的一般规定称为“RPM”,危险货物是PM定义的危险或污染货物。

RPM和适用的当地法规规定了处理危险或污染性货物的地点。它还可以固定危险或污染性物品可以存留的位置。在装卸,上船或下船之前或之后,腐烂或有特殊气味的货物可能不会保留在码头和港口中。

港口当局可随时通过电子通信的方式向部门主管提供与船舶和危险或污染性货物的运输有关的信息,并将此信息保留足够长的时间,以便在发生事故时提出使用。

关于黎巴嫩和中国的悲剧,行政机关和船长似乎并没有有效的传递和处理有效的信息,是爆炸的主要原因。

但是,LOM2019删除了《海洋运输法》第L.5412条的第2款,这是船长对其已证明过错的个人责任。使著名的Costedoat普通法判例适用于海洋运输的特殊法律,因此,如果船长的行为没有超出其任务范围,则船东应对船长的行为负责。

结果,公共当局和船东将主要负责海港的安全管理和相关责任。